Navigation menu

新闻中心

期货中介管理的新法规将于8月1日实施

证券时报记者沉宁 最近,中国期货协会(因此从称为“协会”)发布了有关中间人管理到期货公司的修改法规(因此从因此称为“措施”或“新法规”)。新法规旨在加强期货调解人的管理,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  通常,修订重点是五个主要方面:首先,进一步提高了期货公司进行中间合作的要求。显然,期货公司不会与调解员与其他期货公司的现有合作关系进行合作。为了避免利益冲突,配偶,父母,子女和调解员的配偶不应对调解人以调解员的名义成为克里恩斯特(Kliyenste)的要求;它指出,“法律代表,实际受控及其机构人员”将不是他在所在的机构中的中介。第二个是在调解员的名称下改善客户的交易和运营监控要求。诸如将交易和以调解员名义联系的链接交易和可疑资本提供的情况将包括在期货公司的太阳监控中,以及向中介提供更多客户和兴趣以中介的名义向期货公司报告期货公司的要求。第三个是加强期货调解员的整个过程管理。加强调解员的管理管理,以进一步阐明调解员完成职业培训和持续培训的Kaugsnay要求,并强调期货公司必须加强针对调解人的现场培训,并鼓励调解员及时完成培训。加强评估对调解人的遵守情况,期货公司需要继续监视和评估合规性,我调解人的态度,并定期向组织中的中介人提交遵守遵守的报告。第四,加强了期货公司中介合作的自律管理。澄清组织,建立对期货公司管理的监控的基本清单,并继续加强名单上的期货公司的管理,并增加检查工作人员的自我。未来公司对以调解人名义的投诉的回应和处理将包括在罚款中。第五,改善了人们从调解人中释放的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这项修订进一步增强了调解人对期货公司的主要责任,并改善了中介出口机制,以加强“零容忍”破坏。  从新法规的具体内容来看,一个主要是加强责任在中介中管理期货公司的ES。期货公司必须指派员工以适当的YETIT的名义遵循和记录客户的第21条将通过电话录制和视频录制,并且在后续访问期间不应发表难以想象的陈述。未来公司应建立并改善异常的交易和运营监控机制,并采用技术手段来有效监控客户的未来交易账户,以中间人的名义及其交易设备IP地址,MAC信息等,以频繁交易,大型损失,高损失,高度处理费用以及在客户方面的融合,并在未来的行为上互动,并实现这一行为,并实现这一行为,并实现这一行为,并进行融合 - 习惯,例如提供资本,客户,机构和利益的交易。对于20多个的调解人FU CompanyTules以其名称或其权利超过200万元的权利,应在每个月底的1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中的组织报告异常的交易。监视并继续监视返回访问。  此外,该提案的第24条要求期货公司应建立并改善调解员的合规性评估机制,定期提交遵守调解员的报告,继续监视和评估对中介和正直的遵守情况,并加强对调解员骚扰的跟踪和认可。如果期货公司根据以下情况之一进行中间合作,则必须在每个月底的1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中的中介人提交有关遵守中介的评估报告:(星期一)调解人的人数超过50; (2月)客户数量月底下的中介名称超过5,000; (3月)在本月底之前以调解员的名义的客户权利和利益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iv)组织认可的其他事件。除上一段中列出的事件以外的其他期货公司必须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调解员的合规性评估报告。